售后服务承诺书
在保质期内,起重机在用户妥善保管、合理安装、正确使用情况下,我公司将保证开展一下服务项目:
1.答复用户的有关咨询
在执行合同及产品交用户使用后,履行及时、负责地答复用户对产品技术、质量问题咨询的义务。
2.为用户培训人员(操作、维修、管理)
3.履行产品质量责任
产品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或明显影响使用性要求时,实行“三保一赔”即保修、保换、保退、赔偿损失。
4.用户要求义务指导安装、调试、维修。
5.访问用户:征询意见,改进产品,适用户要求。
6..设备正常运转后,为了使我公司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的生产需要,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及制造水平的提高,恳请用户及时对我公司产品的意见填写在装箱资料中的《设备质量反馈单》上寄回我公司,以使竭诚为您服务。
7.完成合同规定的产品技术规范条件中明确的产品责任,完全满足用户的需求。
8.根据贵方要求,经双方协商,需要时,我方可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、调试运行全过程,或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。
9.质保期为12个月。在产品质保期内,因我厂制造所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,由我方免费负责修理、更换。
10.对非供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,我方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。
11.我方长期优惠提供设备易损件供义务。
12.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,我方在接到贵方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请求后,能够保证在半小时内予以响应(远程指导或是派员到现场、发送配件到现场等),在1小时内派员或发送配件到现场(必要时,如在半小时内远程指导无法排除故障等)。
售后服务电话:0373-8731111